【内容摘要】
“无理由退房”现象正在房地产市场蔓延。本文探讨了无理由退房的实质、风险和益处。
【关键词】商品房买卖合同 无理由退房
一、 无理由退房在蔓延
楼市萧瑟的寒风中,“无理由退房”方式卖房逆势生长,正在各地蔓延。2008年6月21日,北京东亚三环首先承诺凡是近期签约,并支付全部房款的业主,可在入住时无理由退房,并可得到房款日万分之二的补偿金,几周旺销百余套。至8月3日,至少有长沙、合肥、潍坊、南昌、郑州、常州、南京等地七家中小开发商跟进,这些中小开发商们表示将在其各地的楼盘中全面推广。10月22日,天津一些房地产企业逆势提出“无理由退房”概念,并进入实际操作阶段,有如“风乍起,吹绉一池春水”。 11月19日,杭州白马尊邸楼盘则更是推出了"业主利益保障方案",承诺110%无理由退房。一方面在业主顺利交房后,房产公司将无偿赠予一定数额的装修基金作为回馈;另一方面,在2010年交房前两个月,如业主提出退房要求,房产公司将无理由接受,并按110%退还全部已付房款,多付的10%的房款相当于付给一期业主房款的利息。
“无理由退房”,真的那么美好吗?我不由想起了充满诱惑却饱含毒汁的罂粟花:漫山雪白、淡紫、嫣红的花朵摇曳在微风中摇曳,奔放而妖冶,一股微甜苦香的气息弥漫在空气里……